amjs澳金沙门线路大学生金相大赛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王余杰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325

amjs澳金沙门线路大学生金相大赛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提升学院学科竞赛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障金沙大学生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竞赛项目

第一条 学院组队参加的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第二条学院承办的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校内预赛。

二、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学院和专业两级学科竞赛管理机制,按照“学院统筹、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承办”的工作模式,建立amjs澳金沙门线路金相大赛组委会(组长:郑建东、黄永青,副组长:刘羽熙、朱咸影,组员:张伟钢、郑娇玲、陈亚西、黄雪琛,秘书:金淦)。组委会全权负责金相大赛组织、每年竞赛方案拟定与发布、奖项设置及颁奖、专家评委会审定等重大事项,组委会议事规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为切实提高金相大赛的评审质量及公平性,在amjs澳金沙门线路金相大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金相大赛专家评委会(组长:郑娇玲,副组长:陈亚西、朱文彬,组员:陈玉萍、黄雪琛、高利苹、魏风,秘书:金淦),评委会组长及副组长每2年选举1次,报组委会审定备案。专家评委会具体负责每年金相大赛的具体评审工作,根据匿名打分决出每年大赛获奖名单,推选参加省赛及国赛名单。专家评委会评审采用匿名打分制,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先后顺序决出获奖名单及推荐参加高级别竞赛名单。如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由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得票数高者排名靠前。专家评审严格执行amjs澳金沙门线路金相大赛评分标准与规则,评分标准与规则由专家评委会根据上级竞赛评分规则拟定,以民主集中制方式讨论通过,报金沙竞赛组委会审核后实施。

第五条 学院组队参加的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大赛组委会在每年年底选出下一年大赛主领队、副领队各一名,处理竞赛筹备及进行阶段的各项事宜,负责与大会组委会及专家评委会沟通,并向参赛师生及时传达大赛信息。

第六条 学院承办的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校内预赛立项程序:

1.专家评委会在每年年底,向学院大赛组委会提交承办学科竞赛项目年度计划,并在组织具体竞赛项目前提交竞赛实施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备案(包括大赛通知、赛事计划安排、竞赛程序、评审标准与规则、经费使用方案等)。

2.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学院大赛组委会审核后的竞赛实施方案(含专项经费)进行最终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七条 学院竞赛组委会及专家评委会应加强赛事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强化与竞赛有关课程与实践环节的教学,开展有关培训活动,激发学生兴趣,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加。

第八条 学院教务、团委等做好赛事的指导、服务、支持和保障工作,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经费管理

第九条 为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大学生金相大赛实际情况,学院每年安排大学生金相大赛专项预算经费。

第十条 学科竞赛费主要用于支出各类赛事所需的宣传费、报名费、资料费、元器件消耗费、实物制作材料费、专家评审费、竞赛期间学生及带队教师等的交通差旅费等。

竞赛奖励

第十一条 为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大赛,学院根据竞赛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有关参赛学生、指导教师、赛事组织人员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每年大赛组委会根据当年度参赛学生人数及推荐上一级大赛人数要求设置一定比例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

第十二条 参加大赛的学生可参照《金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金沙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细则》和《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累积与转换办法(试行)》申请综合素质加分和学分认定、转换。

五、监督、申诉和考核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组织开展竞赛命题、比赛、评审、评奖、保密等环节工作,并主动接受学校、学生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四条 竞赛结果必须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可向学院纪检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异议受理后,纪检部门会同赛事主办部门应及时开展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涉及情形由学院根据实际核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终审人:朱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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